一凡说:别,我今天晚上回北京,明天一起吃个中饭吧。
第一次去北京是因为《三重门》这本书的一些出版前的事宜,此时觉得北京什么都不好,风沙满天,建筑土气,如果不说这是北京还没准给谁西部大开发掉了。我觉得当时住的是中国作家协会的一个宾馆,居然超过十一点钟要关门,幸好北京的景色也留不住我逛到半夜,所以早早躲在里面看电视,看了一个礼拜电视回去了,觉得上海什么都好,至少不会一个饺子比馒头还大。
忘不了一起跨入车厢的那一刻,那种舒适的感觉就像炎热时香甜地躺在海面的浮床上一样。然后,大家一言不发,启动车子,直奔远方,夜幕中的高速公路就像通往另外一个世界,那种自由的感觉仿佛使我又重新回到了游戏机中心。我们没有目的没有方向向前奔驰,FTO很有耐心承受着我们的沉默。
当我在学校里的时候我竭尽所能想如何才能不让老师发现自己喜欢上某人,等到毕业然后大家工作很长时间以后说起此类事情都是一副恨当时胆子太小思想幼稚的表情,然后都纷纷表示现在如果当着老师的面上床都行。
以后每年我都有这样的感觉,而且时间大大向前推进,基本上每年猫叫春之时就是我伤感之时。
这段时间我常听优客李林的东西,放得比较多的是《追寻》,老枪很讨厌这歌,每次听见总骂林志炫小学没上好,光顾泡妞了,咬字十分不准,而且鼻子里像塞了东西。但是每当前奏响起我总是非常陶醉,然后林志炫唱道:
不过最最让人觉得厉害的是,在那里很多中国人都是用英语交流的。你说你要练英文的话你和新西兰人去练啊,你两个中国人有什么东西不得不用英语来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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