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审批程序 | 审批权限 | 申办项目要提交的材料

>> 返回顶端
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外资委)主管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工作。在上海市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除国家规定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以外,均由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构)审批
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由奉贤区外资委审批。
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和需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批的其他项目。
由奉贤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市计委、市经委、市外资委初审后,报国家有关部委审批。
除上述两项外的其他项目,由市外资委负责审批。
>> 返回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