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审批程序 | 审批权限 | 申办项目要提交的材料
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外资委)主管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工作。在上海市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除国家规定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以外,均由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构)审批 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由奉贤区外资委审批。 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和需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批的其他项目。 由奉贤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经市计委、市经委、市外资委初审后,报国家有关部委审批。 除上述两项外的其他项目,由市外资委负责审批。
申办外商投资企业所需资料 | 申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所需资料
申办外商投资企业所需资料
申办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所需资料
企业注册流程表 | 企业注册所需资料
以自然人投资所需资料 | 以企业投资所需资料
以自然人投资需以下资料: 法人、股东审查函 法人、股东履历表 法人、股东无业证明 法人、股东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寸照片各1张(外省户口3张) 办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照片2张) 财务人员会计证、身份证复印件 经营地租房协议、房产证明(实际经营地址) 各股东投资比例说明书
以企业投资需以下资料:
法人、股东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寸照片各1张(外省户口3张) 各股东投资比例说明书 办税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照片2张) 财务人员会计证、身份证复印件 经营地租房协议、房产证明(实际经营地址) 投资单位上月报表 投资单位营业执照需经当地工商局复印盖章 投资单位税务登记证 公章 企业对外投资决议 股东单位委派书